**水(略)
根据洪港水厂电瓶车棚新建专项项目(略)
一、名称及内容
1. 名称:**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洪港水厂电瓶车棚新建
2. 内容:
2.1 场地的平整及硬化(面积约60平米);
2.2 车棚(略)(钢制);
2.3 充电设施的采购及安装(电缆、智能充电桩);
2.4 消防设施的配备(悬挂(略))。
3. 概算: (略)
4. 要求:
4.1 场地的平整及硬化(C3(略));
4.2 车棚需配备智能充电设备(电缆及10点位(略));
4.3 车棚为钢制结构,顶棚采用彩钢瓦(可与联系人联系确认);
4.4 车棚现场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可与联系人联系确认);
4.5 中标方需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材料(合格证、出厂证明等)。
二、参与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 审查方式:(略)
4. 参与方承诺事项及不得存在情形:
4.1 所提供产品满足(略)
4.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4.3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略)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4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5 进入清算程序,(略)
4.6 参与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自公告之(略))有行贿犯罪行为;
4.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供应的情形。
三、截止时间及参与方式
1. 截止时间:2024 年7月 17日14:00止(节假日除外);
2. 参与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含对应参与联系人信息及方式)、承诺书、报价单等资料,盖章后以密封函件形式送达。
四、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1. 地点:(略)
2.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