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标的物为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县寺沟一娘娘滩、船湾一巡镇段改造工程项目的水稳。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至**交界寺沟大桥—**公路管理段 K729+300—K746+000、偏文笔镇船湾村—巡镇镇曲裕村 K079+000—K094+000指定地点。 6技术要求: 6.1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县寺沟一娘娘滩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水泥使用强度等级为 42.5,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要求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等。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 3h、终凝时间应大于 6h且小于 10h。在水泥稳定材料中掺加缓凝剂或早强剂时,应对混合料进行试验验证。缓凝剂或早强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的规定。 (2)水泥稳定粗集料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3.6.1 的要求。用作被稳定材料基层的粗集料的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 26%。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 22%。 用作被稳定材料底基层的粗集料的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 30%。 (3)基层(底基层)的粗集料规格要求宜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3.6.2 的规定。 (4)水泥稳定材料的 7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 Rd 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4.2.4 的规定。基层 Rd 为 6MPa,底基层 Rd 为 4.5MPa。 (5)水泥稳定集料强度要求较高时,宜采取控制原材料技术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不宜单纯通过增加水泥剂量来提高材料强度。 (6)水泥稳定集料的基层压实标准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略) 的规定,应大于等于 98%。 (7)水泥稳定碎石的级配可采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4.5.4 中推荐的级配范围,并宜符合被稳定材料的液限宜不大于 28%。塑性指数宜不大于 5。 6.2 船湾一巡镇段改造工程: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用水泥使用强度等级为 42.5,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要求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等。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 3h、终凝时间应大于 6h 且小于 10h。在水泥稳定材料中掺加缓凝剂或早强剂时,应对混合料进行试验验证。缓凝剂或早强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的规定。 (2)水泥稳定粗集料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3.6.1的要求。 用作被稳定材料基层的粗集料的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 26%。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 22%。 用作被稳定材料底基层的粗集料的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 30%。 (3)基层(底基层)的粗集料规格要求宜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T F20-2015)表 3.6.2 的规定。 (4)水泥稳定材料的 7d 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标准 Rd 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4.2.4 的规定。 S249 为中等交通,基层 Rb 取 4MPa,底基层 Rb 取 3MPa。 (5)水泥稳定集料强度要求较高时,宜采取控制原材料技术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不宜单纯通过增加水泥剂量来提高材料强度。 (6)水泥稳定集料的基层压实标准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5.1.8 的规定,应大于等于 95%。 (7)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的级配可采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表 4.5.4 中推荐的级配范围,并宜符合被稳定材料的液限宜不大于 28%。塑性指数宜不大于 7。 本项目为二级公路,基层采用 C-C-2,底基层采用 C-C-1。 7验收方式及要求: 质量验收: (1)、水泥、石子、石粉等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石子必需是青石子、石粉必需是青石粉灰)。 (2)、各种材料必须按规定的配合比拌制,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配合比。 (3)、发包人在施工完成达到取芯检测后,承包人必需保证取芯合格完整。 (4)、承包人按批次向发包人提供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石粉、石子等原材料检测报告。 (5)、提供的水稳料拌合到运输至施工现场总用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小于2小时),超过2h发包人拒绝签收使用,其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数量验收:按过磅计量。(如经发包人抽查发现少于磅单数量,已供水稳量均按不足比例下浮结算。)
1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含装卸车费、运费、铺摊碾压费、税金及不可预估费用)。 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乙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合同签订后,每供货达到100万元 进行一次结算。进度款支付按不超过经甲方确认已完工程量80%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在2024年年底前无息支付给乙方。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略) | 水稳 | 6% |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45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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