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博孜墩乡)
一、招标条件 | |||||||||||||||||||||||||
(略)万元,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定性评审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热勒镇、恰格拉克乡 2.工程规模: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个,总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其中:克孜勒布拉克村、雪源村各3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本次招(略)。 4.其它要求:(略)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31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略) 3.招标文件价格:(略) |
|||||||||||||||||||||||||
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9】41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略)上发布,招标人在(略)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略)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 2022 年 3 月 1 日**地区公共**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4、投标人须在(略)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或**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 | |||||||||||||||||||||||||
七、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