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司水稻种植任务安排,现有一批2024年度种植的水稻,预计2024年7月下旬可采收。现本着公平、公(略),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买方)来人来电咨询,参与竞价。
一、采收地点
**市中和镇黄江村委(略)
一、竞价内容
(一)销售内容:(略)
(二)竞价单位现场查看,确认质量、数量、采收位置等现状。
二、(略)
以上述地点的现有水稻质量现状为准。销售前,出售方拟于报名截止后,统一组织各竞价方到上述地点查看确认收割地块位置;未到场看样的竞买方均视同认可水稻的质量,如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三、竞价资格
㈠竞买方参与竞价方式
参与竞价方必须在**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提交竞价销售报价单给出售方,并在《递交竞价报价单确认书》上签字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建议使用出售方提供的竞价报价单,竞价销售报价单书写须字迹清晰、采收地点明确具体,竞价价格精确到0.00(略)(样式),并且大写加小写。
(二)竞买方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⑵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略)
遵循报价最高者为实际竞得方原则。此次销售起始价为1(略)起,低于起始价视为无效报名。
五、(略)
遵循公平、公正、公**则,确保竞价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在竞价结束后出售方将竞价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实际竞得方逾期不签订购销合同,出售方有权将该批水稻销售给第二竞得人。
六、任务安排
(一)实际竞得方须在购销合同签订后,预进场采收时,要提前一天告知出售方时间。
(二)实际竞得方需安排相配车辆进行空车、装货后过称过磅。如遇阴雨天气不能装货,提货(略)。
(三)实际竞得方自行装货车辆,承担车辆过磅费用、装货车辆费用,收割费由出售方承担支付。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出售方所有。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略)
**乡投(略)
(略)
附件:
xxx水稻竞价销售报价单
采收 地点 |
价格 |
小写: (略) 大写: (略) |
|
小写: (略) 大写: (略) |
|
签章:
递交竞价报价单确认书
我单位(个人)已确认**(略),同意各项条款,竞价报价单已认真填写、仔细确认,并按规定时限向出售方递交竞价报价单。
签字/盖章:
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