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略)连福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略)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公益性公墓批准建设,采购人为(略)连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及场地平整、停车场硬化、隔离带、(略)
2.建设地点:(略)
3.标段划分:(略)
4.计划投资:(略)
5.工 期:(略)
6.工程质量要求:(略)
7.采购范围:(略)连福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略),并未担任其(略)
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略),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略)2:30至 (略)2:30(**时间)
2、发售地点:**省(略)**嘉苑5号商铺。
3、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略)(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略)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地点:**省(略)**嘉苑5号商铺。
六、询比时间及地点
1、询比时间:(略)
2、询比地点:**省(略)**嘉苑5号商铺。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略)com)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连福镇人民政府。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连福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略)**嘉苑5号商铺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