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段)形象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更正第五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更正内容:
原(略)中第五章磋商办法-5.3.3.1.一般资格审查-序号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具体详见更正后(略),其余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监管部门:**县财政局,联系电话:(略)。
备案编号:(略)[(略)
最高限价:60.00万元,采购预算:60.00万元。
采购品目:(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金科南路169号1栋10层1005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