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项目第三方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中采购人名称更正为:点击登录查看(安徽省中医院)。
更正日期:****
1.本项目招标公告“3.1 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要求“(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前取得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3〕230号)要求“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为过渡期。且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暂停受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设立、资质增项的申请,其他资质变更事项正常受理。恢复受理申请的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由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尚未发布相关通知确定恢复受理申请时间,且未开展新标准资质证书办理事项,所以目前安徽省各家单位目前并无新标准资质证书。
同时,我单位在(建质规〔2023〕1号)发布后,(建质函〔2023〕230号)规定的过渡期间内进行了资质证书的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更换,有效期不变且均在有效期内。但我单位资质证书颁发时间变更为(建质规〔2023〕1号)发布后。
请问:我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前资质证书扫描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前)和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后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安徽省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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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曹工/郭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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