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遴选“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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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研读通知内容,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和校企**单位海外发展实际,积极组织申报。项目申请负责人请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于8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zszwsb@(略)cn。联系人:勤政楼316室:李琨 电话:(略)(8613)附件1:关于遴选“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的通知.pdf附件2:《**省职业院校“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申报书》.doc外事办公室2024年7月11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研(略),结合各自(略),积极组织申报。
项目申请负责人请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于8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zszwsb@(略)cn。
联系人:
勤政楼316室:李琨 电话:(略)(8613)
附件1:关于遴选“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省职业院校“大河工坊”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外事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