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府批复〔2024〕35、39号),(略)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土地 位置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拍卖起叫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彩风路以西、江伦路以南(I13-02) |
17188.97(25.78亩) |
15840.86(23.76亩) |
城镇住(略)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5 |
125 |
594 |
2 |
昌隆路南段路以东、丹砂路以北(I2(略)) |
30633.67(45.95亩) |
16651.78(24.98亩)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住宅70年(略) |
≤2.8 |
200 |
1000 |
地块详细规划详见《(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江自然**设〔2024〕004、005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下例情况:(一)**境内因自身原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二)**境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尚未处置的;(三)**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能参加竞买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不设底价,拍卖以土地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出让金,余下的于一年内缴清(不计(略))。
四、(略):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略)8月1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桃花岛办公地点一楼大厅3号窗口)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获取拍卖文件并申请报名。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6:00;竞买保证金若以转账的方式支付,须在2024年8月1日16:00前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缴款银行帐户1:
开户行:(略)
户 名:**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帐 号:(略)
竞买保证金缴款(略):
开户行:(略)
户 名:(略)
账 号:(略)
竞买保证金缴款银行帐户3:
开户行:(略)
户 名:(略)
账 号:(略)
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在2024年8月1日16:(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8月2日14:00在**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涪**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举行。
七、联系方式
(一)**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略)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三)出让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1.1江自然资告字[2024]7号.pdf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