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一、采购公告中现场获取须提供如下材料:“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修改为:“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②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本澄清内容参与投标。
特此澄清。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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