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HP-01 | 宗地总面积: | (略).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徐家营片区北临S758#规划道路,东临T739#规划道路,南临T754#道路,西临T741#规划道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略):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略).0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439.9128万元 | 估价(略): | (略)BA0110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略).申请人报(略)国网站查询结果。 3.土地竞买人(非本县企业),根据竞买结果,须在**县成立全资子公司。 4.建设项目应在交地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竞得人竞得后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略)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本次国有土地(略)。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HP-01 号地块:2024年07月30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9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2、出让年限:50年; 3、交地方式:出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约定期限内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4、交款方式:竞得人应在公开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剩余款项在合(略)。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产生的契税、印花税、地块测绘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缴纳; 5、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6、该宗国有建设用地按照正在编制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性成果,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榆规建条〔2024〕10号),相关规划手(略)(2021-2(略))及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性成果办理。竞得人严格按照榆规建条〔2024〕10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7、建设项目应在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三年内竣工; 8、竞得人竞得后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略),应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