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农村供水管网联通工程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4〕112号(项目代码:(略)-04-(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市**弘禹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市**弘禹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广顺街道、荣隆镇、盘(略)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引调水工程1、付家拱桥水库至双**水库水源连通工程,起点位于**镇付家拱桥水库大坝上 游右岸 400m 的刘家沟处,终点为吴家镇双**水库大坝上游左岸 600m 的双山沟处,新建泵站 2 座,敷设(略)3.97km。(双向调水)2、三奇寺水库至红梅水库水源连通工程,位于仁义镇,起于三奇寺水库大坝上游右岸 800m 处的高石坎,终点为红梅水库库尾张家老房子处,新建泵站 2 座,敷设连通管道 3.7km。(双向调水)3、河包水厂取水泵站工程:在三奇寺(略),日取水量按4000方/天,水泵采用(2用1备);新建提水管道总长2.6km。(二)输水工程新建广顺街道、荣隆镇、盘龙镇、远觉镇、龙集镇、仁义镇、吴家镇输水干支管38.42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其中土建工程12个月,机电及管道安装工程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略):
3.1.1 本次招标要(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市**弘禹水**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恒信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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