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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琼山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海南海口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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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关于公开遴选(略)培训机构的公告
更新时间: (略)

为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4〕216号)、《(略)关于印发(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山农发〔2024〕35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我局拟公开遴选2024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欢迎省内合格的培训机构提交报名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一)招标人名称:(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培训任务:(略)计划培育1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50人;技能服务型30人。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班1个,每个班至少20人。

(四)重点工作

全年要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均不低于40%,培育不少于60人。开班前培训机构要将班级信息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班级名称栏录入“粮油稳产保供班”。

(五)资金安排:2024年我区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中央财政资金22.35万元。其中,培育经营管理型12.5万元;培育专业生产型6万元;培育技能服务型3.6万元;培育农民素质素养提升0.25万元。

二、(略)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4〕216号)要求,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有农业培训资质,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

(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实训基地;

(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安排师资和选用教材,授课教师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训机构。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略)。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

三、提交的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附上相关(略))。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农业培训资格证明、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经验及其他可以证明机构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时间除外),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区培训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市****路1号机关办公大楼4楼421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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