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市水利局委托,拟对**抗旱干渠配套设施工程(LBZC2024-G1-(略)-GLHY)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略)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略)
地址:**市**东葛(略)
附件:(略)
****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附件信息:
7.11预公示稿-**抗旱干渠配套设施工程-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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