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 JSZC-320600-ZRJS-C2024-007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3 14:(略) |
项目编号:JSZC-(略)-ZRJS-C2024-0075
项目名称:(略)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人或委托人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略)7点00分(**时间)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4:00 (**时间)
地点:(略)
时间:2024-07-23 14:00 (**时间)
地点:**市崇川路58号**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号楼1004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略)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略)。
3.项目样品:无
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略)。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略)规定处理。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04室
联系方式:王 工 0513-55887688 (略)
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超融合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政采贷和履(略).docx
公平竞争二维码.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