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临**自然**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略)
临国土资告字 [20 24 ] 15 号
经临**人民政府批准 ,临**自然**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 1 (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 |
土地用途 |
开发 程度 |
投资 强度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 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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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 |
绿地率 ( %) |
竖向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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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 m) |
下限 ( m) |
高差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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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T2024-4 |
临**城新城工业园区工贸西路南头路西 |
(略) |
工业用地 |
净地(略) |
4500万元/公顷 |
M≥1.5 |
≥50 |
≤10 |
24 |
-10 |
34 |
50 |
95 |
10 |
95 |
二、 满足 拍卖 出让文件要(略)(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7月12 日至 202 4 年 7 月 31 日到临**自然**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7 月 12 至 202 4 年 7 月 31 日到临**自然**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7 月 31 日 16(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4 年 7 月 31 日 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 4 年 8 月 2 日 上 午 10时 在临**行政审批局 三 楼第 一 开标室 举行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略),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 地块开发程度 为 : (略)
( 三 ) 地块均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各项指标按照《临**工业用地 “标准地+承(略)(〔2022〕-7)规定的临**“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临**园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临**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 四 ) 地块 开发程度为:净地出让条件 ;本次 拍卖 出让 不设底价, 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其他建设(略)。
(六)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略)。
( 七 )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略)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八 )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略),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九)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 十 )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二) 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 账 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 (略)
临**自然**和规划局
20 24 年 7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