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镇柏坪片区****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5.3.1一般资格审查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5.3.1一般资格审查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中“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格式文本更正,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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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宁县****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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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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