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略) | **工业园区(高新区)辖区柴油货车监督性监测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 | ||
采购单位 | (略) | 交易编号 | (略)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15 08:30:00 | 竞价(略) | (略)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略)2: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略)8:00:00 |
采购(略)
1 | **工业园区(高新区)辖区柴油货车监督性监测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001 | (略) | 服务类 | 240.00(元) |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略)受(略)委托,对**工业园区(高新区)辖区柴油货车监督性监测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略)
二、采购内容:
对辖区内运输企业、工矿企业、物流集散地、大型停车场、施工场地等集中停放地重型货车进行监督性监测、抽测。
三、(略):
最高单价:240元/辆(高于最高单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略)(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略));
3.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略)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6、投标企(略)
7、针对于本项目服务方案。
六、投标报名、资质证明文件上传及竞价时间;
1.招标期限:(略)2时00分00秒至(略)7时00分00秒。
上传文件时间:(略)2时00分00秒至(略)8时00分00秒供应商须在此时间内在“**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报名并上传所需资料,过时不予受理。
竞价时间:2024年07月15日08时30分0(略)
六、(略)
1.采购人通(略)台”发布招标公告;
2.各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分项报价表,依据电子版分项报价表格式制作采购内容分项报价表;
3.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供应商须完成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略)
3.供应商投标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附件;
4.资质审核:代理公司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八、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略),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略),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