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16:36
永清县重建受灾学校项目消防通风工程
澄清公告
一、说明
1.本《澄清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2.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内容:
1、每个学校分表表头由“分包控制价组价明细”该为“组价明细”
2、每个学校分表内的工程名称均修改为与汇总表相对应的工程名称。
3、新清单(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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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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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包) | 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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