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市**社会治理中心(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二楼217室,联系方式:(略))书面提出异议。
【项目】
**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三期南区项目幕墙工程项目
总包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经办银行:(略)
专户名称:(略)中科院三期南区幕墙工程民工工资专户
]()**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