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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昆明市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片区KCPL2024-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云南昆明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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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市**北部山水新城片区KCPL2(略)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ZY)**市**北部山水新城片区KCPL2024-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全过程跟踪审计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1.1亩,总建筑面积82744平方米(最终以竣工验收文件规模为准)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略)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略):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市公共**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略)4:30 监督(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略))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网址:https://(略)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惠居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于工、高工
办公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翊钦(略)
办公电话: (略) 移动电话: (略)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略)
标段名称: (ZY)**市**北部山水新城片区KCPL2024-1号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开标地点: (略)
开标方式: (略)
标段合同估算价: (略)
本次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1.1亩,总建筑面积82744平方米(最终以竣工验收文件规模为准)。工程内容包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停车库、消防管网、供气管道、供电线路、供水管道、排水管、照明工程、室外防水工程、垃圾收储运设施、景观绿化、体育活动场地、道路与硬化工程等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2招标范围: 2.2.1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依据设计施工图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或审核(作为项目实施投资成本控制依据);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①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 ②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出具咨询意见,新增单价的审核; ③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 ④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 ⑤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及工程索赔的审核及处理,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投资控制。 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审核。 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 对材料及设备采购的审核。 对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审核。 对索赔事项的审核。 (3)工程结算审核: ①工程结算审核; ②工程索赔审核、编制工程咨询报告; ③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4)其他:概算审核等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执行)。 2.2.2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前期的审计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计。 ②项目设计阶段的审计。 (2)项目实施准备阶段审计要点 ①招投标审计。 ②合同执行情况审计。 ③项目法人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审计 (3)项目实施阶段审计要点 ①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审计 ②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审计 ③对材料及设备采购的审计 ④对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审计 ⑤对索赔事项的审计 (4)竣工验收阶段审计 ①工程验收阶段审计 ②竣工结算阶段审计 (5)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对建设项目前期、实施准备、实施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对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具体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委托为准,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略): **市(略),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且该总所及该总所的其他分所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项目负责人: 造价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担任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否则不予认可);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造价咨询任务的成员提供。 审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审核)或财务审计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否则不予认可)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跟踪审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业绩要求: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造价咨询业绩:投标人近三年((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4.2跟踪审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审核)或财务审计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且该总所及该总所的其他分所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跟踪审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3项目负责人: 造价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担任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否则不予认可);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造价咨询任务的成员提供。 审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投资金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审核)或财务审计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否则不予认可)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跟踪审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造价咨询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4.2跟踪审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低于3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审核)或财务审计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注:投标人根据企业成立时间按以下要求提供:(1)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略)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略)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com/)”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查询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信息真实性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审核。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略)
1 招标公告.docx 2024-07-16 11:(略)
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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