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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暖河湾片区热源厂建设项目

甘肃天水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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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暖河湾片区热源厂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暖河湾片区热源厂建设项目已由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天市建设﹝2024﹞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等多 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 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暖河湾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新建热源厂安装 2 台 29MW 燃煤链条热水锅 炉,总安装容量为 58MW,新建热源厂建成后总供热面积为 127 万㎡,锅炉设计供回水温度 为 105℃/60℃,供回水温差为 45℃,锅炉房设计压力为 1.25MPa。锅炉工艺主要包括热力 系统(循环系统、补水定压系统、水处理系统)、燃料系统、除渣及除灰系统、风烟系统、环 保系统(除尘、脱硫、脱硝、输灰、压缩空气系统)。热源厂建设项目建(构)筑物包括:锅炉房、 引风机房、煤库、脱硫工艺楼、灰库、烟囱、地磅等工程。 二标段:新建供热管网沿南沟河河堤外侧向北至排洪渠,再沿排洪渠北侧河堤至国道 310,沿国道 310 向北至锦绣苑和红山厂小区,再向北与现状管网相接,共敷设供热管网 2x3.294Km,管径为 DN150~DN600,枝状敷设。采用直埋敷设,局部有架空敷设;配套建设 2 座新建换热站及 2 座改建换热站(土建利旧)。其中两座改建换热站分别位于红山家园、锦 绣苑小区,本次改造均增设低区换热机组,用于低区供暖,中高区仍用原换热机组供暖。红 山家园、锦绣苑小区换热站最大热负荷分别为 0.53MW、4.70MW,增设低区换热机组分别 为 1.0MW 机组一套、5.0MW 机组一套。两座新建换热站分别位于红山厂小区、红山家园, 换热站最大热负荷分别为 4.20MW、3.75MW,分别配置 5.0MW 机组一套、5.0MW 机组一 套。两座新建换热站均为地上 1 层,建筑面积均为 122.98 ㎡,建筑高度均为 5.10m。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08 月 30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5 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14387.17 万元,其中工程费为 10425.39 万元;本次招标一标段为 6684.54 万元,二标段为 2904.76 万元。 2.5 招标范围: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二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 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 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 锁定。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文。 3.7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 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4年 07月 17日 18时 00分至 2024年 07月 22日 18时 00分 获取时间: 2024年 07月 17日 18时 00分至 2024年 07月 22日 18时 00分(** 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投标人可访问“**市公 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 目公告,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公共**交易电子 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 取。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在“智慧住建-**省建筑市场监督管 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备案 通过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 3日送至招 标代理机构,并装入资格预审文件“其他材料”中。注:凡是拟参与天 水市公共**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 市公共**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投标人免 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下“招 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 短信或**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2024 年 07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 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 须知 4.2.2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证 件,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通过扫 描二维码核验真伪。若无法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应提供原件。 同时须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 上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市**国有资产经 招标代理机构: **静彤项目管理有限公 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司 地 址: **省**市**环城 地 址: **市**东煜大厦 西路 5号 717室 邮 编: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樊婧 联 系 人: 雷秀娟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邮 箱: (略)@qq.com 9.监督部门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 年 0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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