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花园东路以南,开拓路以东A-1、A-2住宅地块临时售楼处精装修工程
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区****
2.2项目规模:精装修面积约1200平方米。
2.3竞争性磋商范围:本项目精装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相关配套材料的供货安装、通过验收、移交物业公司、后期服务及质量保修等,最终竞争性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3.4业绩要求: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售楼处精装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至****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至****,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至采购代理处现场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4)符合本公告3.4条款要求的业绩合同、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6)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南市****
联系人:程工、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