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统一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修改为: (略)
二、投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资格评审强制性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修改为:(略)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
上述内容作为《江东街道2024年度单个工程服务费100万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选》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略)
附件:江东街道2024年度单个工程服务费100万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版.doc
**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