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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福建三明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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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宏建支【2024】招字第003-1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人为(略),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防汛救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第(略)(高峰村杨梅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斗埕村拱下护(略))设计;

2.2项目地点:(略)

2.3项(略):按项目预算审核价的4.2%计取(含项目初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等);

2.4工程建设规模:2024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高峰村(略)斗埕村拱下(略))设计工程估(略),实际设计位置需报业主审核,以业主指令为准,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略)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测绘、设计等作业,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设计(略)(具体以设计单位提交的技术要求为准);

2.5设计内容:实施方案报告书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直到竣工验收的后续有关服务和配合工作;

2.6交付时间设计周期:7个日历天内完成详细设计并提交设计报告(含项目初步申报方案、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等);

2.7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略)

3.3投标人(略):应具备水利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略)

3.5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5.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3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4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本次(略)。

4.招标(略)

投标人可于2024年 07月19日至2024年 0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略)**分公司(**县**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六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略)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以现金提交。(注: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现场退还。)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略)(**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法:(略)

代理机构:(略)

分公司地址:**县**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六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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