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快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久托不结”专项清理的通知》(琼财建〔2023〕1271号)要求及儋州市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久拖不结”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工作部署,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我局“久拖不结”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工作,现通知海南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加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家单位(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逾期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和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我局将依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进行项目清算工作并办理结算手续,由政府部门审查后,将作为最终结算审核结果,且视为你单位对审核结果无异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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