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车辆采购) | ||||
3.首次公告日期: | **** 17:03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1、中小型水罐消防车的整车性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956.2-2014 消防车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和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的规定。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中小型水罐消防车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投标产品水罐消防车应当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专用车辆目录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公示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2.更正日期: | **** 17:09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东明县**** | ||
联系方式: |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泰安市****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