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时间:****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霍邱县****
四、项目实施地点:霍邱县****
五、发包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工程概况及投资规模:
为改善提升花台村连三组、新建组村民生活环境,对连三组、新建组进行城中村改造,需对连三组、新建组70余户村民的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等进行拆除且残值回收。残值回收工程面积约1.8万平方米(房屋残值工程含两层砖混,砖木,简易等)。范围:下骆山路两侧花台村连三组、新建组70余户村民的房屋。
九、工期:暂定30个日历天,以政府实际征收进度为准。
十、工程质量:合格。
十一、参与企业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参与企业近三年承接过单项合同拆除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类拆除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提供成交(中标)公告截图、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
十二、发布媒介:霍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十三、报名方式及地址:各潜在参与企业于****至**** 17点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U盘及公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授权委托书、业绩等)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地址:点击登录查看(霍邱县****
十四、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 元/平方米”,中标人按中标价根据拆除总面积18000m2×中标单位最高报价为 元/平方米向发包人交纳残值回收金。最低报价不得低于“16元/平方米”。
2、房屋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垃圾清运、设置硬质围挡、洒水喷淋、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等应有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3、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保证道路安全、保证道路完整不被损坏、保持道路的整洁。
4、参与单位自行勘踏现场,参与单位成交后不得以没有勘踏现场为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或条件。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现金。开标会议前缴纳。
十五、发包时间及响应发包文件递交时间、地点:详见发包文件。
十六、对本次发包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