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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兴实验学校智能化设备采购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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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智能化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智能化设备采购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1.4项目预算:27万元

1.5最高限价:27万元

1.6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智能化建设,现点击登录查看拟进行智能化提升,主要内容包括相关设备采购、供货安装以及售后服务等。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磋商文件出售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100元/套,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出售日期: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为止,每天8:45-11:20,13:45-17:2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出售地址:南京市****,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磋商活动。

3.3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电话:****-801

3.4发票开具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工

(2)联系电话:****-806

(3)联系邮箱:****@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14时1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4时30分。

4.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开标大厅。

4.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评标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南京市****

7.2诚信档案系统及信用承诺运用:

(1)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一式贰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4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5公告媒体: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宗工

联系方式:****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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