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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天津理工大学智慧绿色能源与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天津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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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设计[2024]070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智慧绿色能源与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 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为 17681.01 万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和学校自筹等:17681.0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5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智慧绿色能源与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规模为2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拟新建一座智慧绿色能源与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总建筑面积约 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地上五层,包括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洋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约 8760平方米,设置水上实训区****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主校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智慧绿色能源与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拟新建一座智慧绿色能源与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23.25米,最高层数:5层,最大单跨跨度:39米,最大基坑深度:6.3米。结构类型:A区****
2.4 计划工期要求:**** 至 ****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注: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任命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至 ****。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同时携带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确认单,投标人可通过邮件 ****@163.com 或前往天津市****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公章)
法定代表人:练继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392 联系人:薛鹏、唐娜 电话:****
传 真:****
日期:****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受理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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