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隆昌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项目、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生产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印章(提供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和建设工程招标咨询师证书(附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2、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