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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绿化施工(和桥镇) 招标公告

江苏无锡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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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高标准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提升项目-绿化施工(和桥镇)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和桥镇主要位于王母桥村、中巷村、大生村等地;

2.2工程规模:约3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内容为和桥镇主要位于王母桥村、中巷村、大生村等地的绿化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的类似施工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认可,否则不予认可)。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在开标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备查,未提供不得进入后续开标程序。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2月-2024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至****(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01:30至04: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点击登录查看204室(宜兴市****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2月-2024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

4.3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账号:****0363

交纳形式: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

4.4答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下午2时30分,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21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2月-2024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2月-2024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6、业绩合同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官微”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至****,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质疑受理人):单女士

联系地址:宜兴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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