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兴义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答遗01号
日期:****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新津兴义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答遗:
一、提问及回复内容:
提问1:是否能提供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和基坑围护图纸
回复提问1: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和基坑围护图纸已随本次答疑附件上传。
提问2:招标文件P233第10.4条“承包人完全清楚、明白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合同总价。”该条款与P235页~P236页第12.1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不符。是否更改为“ 承包人完全清楚、明白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在无重大变更或发包人提出变更的条件下,最终合同结算价款与签约合同价的差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 或者“承包人完全清楚、明白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在无重大变更或发包人提出变更的条件下,最终合同结算价款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回复提问2: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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