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人名称:
二、比选项目名称:
青羊区非遗档案资料数字化项目
三、比选文件编号:
QYQWHG—2024—006
四、比选内容:
近年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有97个非遗项目,114位非遗传承人,以及各类非遗场馆。现存部分非遗纸质相关图文资料,以及非遗音像资料,资料保存较零散,不系统。为更好地保存现有资料,利用非遗信息做好对外宣传等功能,非遗相关资料数字化保存后,具备快速查阅和数据分析等功能。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1)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禁止关联企业和供应商同时参选本次比选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供应商为比选人在确定比选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比选文件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七、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9:00—12:00,13:00—17:00
八、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成都市****
九、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9:30前,需密封、加盖鲜章
十一、比选时间:
****09:30
十二、投标地点:
青羊区****
十三、比选地点:
青羊区****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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