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韵物业物品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项目为秦韵物业物品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秦韵物业物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秦韵物业物品采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
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
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材料至****@qq.com(QQ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授权
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全称)且电话联系代理人员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200.00元。
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
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紫枫雅苑综合楼505会议室
七、其他
1、公告媒体:
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bulletin?page=1&category_id=88)公示发布,敬请各
供应商关注;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
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
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
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
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
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
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
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4、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
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
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
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
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
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
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
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和七、3.③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
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
应证明材料。
8、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七、3.③条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
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胶装提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9、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0、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
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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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溧水区
联 系 人: 梅经理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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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永阳街道秦淮大道301号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12幢1308室
联 系 人: 叶凡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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