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能源站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0:2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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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138,843.6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前附表10.6.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先行代付,代付金额74822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报价中,应单独列项,计入最终投标总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74822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2、招标文件P20,3.1资格后审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备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项目fyq已更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