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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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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www.jstcc.cn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预算金额,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4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4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仅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支公司的投标响应(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支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如不同分公司/支公司同时投标响应,只接受能够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分公司/支公司的投标响应)(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jstcc.cn平台

方式:供应商须在https://www.jstcc.cn/平台注册然后获取采购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s://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现场递送响应文件至南京市****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140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五)《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代理机构系统编号:JSTCC****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史平华、张璐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平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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