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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阜新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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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撰写人: 王贺亮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由“****09点00分(北京时间)阜新市****
2、修改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表”“第三章 货物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 22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自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贺亮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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