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17:3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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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二中(北校区)新建工程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首次公告日期:**** 原公告开标时间:****09:00 延期开标时间:****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附表 1.3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现更正为: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熊齐玉 电话:**** 2、采购人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株洲市**** 联系人:彭学军、陈帅 邮编:412000 电话:**** 电子邮箱: /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熊齐玉、李萌、张志勇 邮 编:412000 电 话:**** 电子邮箱:****@163.com 日期:****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