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项目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转让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吴忠市 | 挂牌价格 | 0.1785万元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于项目挂牌截止日16:30前向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若在2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即视为违约。 4、《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应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最终受让方需在交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转让方要求办理完毕移交手续,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取资产。 6、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资产,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及清理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标的资产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除、装卸、运输、人工、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最终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7、转让标的资产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价款或提出质疑、要求补偿,否则视为违约。 | 联系机构 |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www.ntree.com.cn)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 原文链接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