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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江西中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中宜-YC2024-004)第四次变更公告

江西宜春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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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第四次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第四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消防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4.1投标人应将投标总金额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2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对符合(财库( 2020 )4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供的格式如实进行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其他企业的分包和单独参与投标。7.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至少达到40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的9-7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至少达到 40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予以删除。 2.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 9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宜春市****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本变更公告。采购文件以最新上传的补遗文件为准,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徐田小区19栋1单元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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