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比选人,拟对“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水土保持验收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委托人有权对验收机构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1.2 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按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
三、项目概述
3.1 建设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范围内。
3.2 服务内容: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交专项验收报告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3.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从本合同签定日期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终止。
3.4 质量要求:合格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4.2 投标人****起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5 信誉要求: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6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获取
1、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4年 7 月 26 日至2024年 7 月 30 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在点击登录查看(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40) 报名,获取参与资格。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本公告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2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40)。
2、比选文件须当面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比选人不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拉萨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4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