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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化教育馆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DDJJ-2024-1231622

广东广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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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4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四. 验收要求: 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出具相应的报告,且所提供的文档需满足省、市网信办对数据安全的要求并由采购人确认后即完成项目验收。 五. 成交供应商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1.执行有关信息化项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得收受被管理单位的任何礼金、礼物; 3.得泄漏所管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 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六、违约条款 1.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成交供应商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及返还采购人已付的款项,并限期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有关档案资料。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 3.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需求按时完成服务的,或不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节点完成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累积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逾期超过30 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 4.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和采购需求的要求,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后,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及返还采购人已付的款项,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5.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支付款项,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6.成交供应商因违约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不能弥补采购人所受损害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合同或中止部分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支付款项,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目工作而支付的费用、以及采购人因维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和申请保全而支付的保险费等。 七.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向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的30%; 2.成交供应商完成该项目的需求调研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成交供应商提交服务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4.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方延期或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 八. 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书和廉政承诺书,保密协议书和廉政承诺书由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与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以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为准。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数据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三)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12个月(本项目服务期限由采购人确认服务开始日期起计算) (五)采购内容(详见《需求详细说明》)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背景(详见《需求详细说明》) (二)服务范围:对点击登录查看管理的系统进行数据资产开展盘点工作、系统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并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制度编制服务与数据安全体系制度编制服务。 (三)服务内容(详见《需求详细说明》) 三、人员架构及相关要求 1.总体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配备项目经理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 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专职技术服务人员,若因不可抗力(如离职、健康问题等)原因确需更换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更换后的人员的专业资格、能力等不得低于原人员。 3)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及服务情况,对成交供应商指派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更换,更换后的人员的专业资格、能力等不得低于原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4)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指派本项目的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时出现的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索赔、诉讼费用、损害赔偿及其它费用等)与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技术服务团队的架构配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详见《需求详细说明》) 1 450,000

(五)竞价公告时间:**** 23:40:18 ~ ****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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