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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管理处等应用场景移动充电桩合作经营单位征集公告

四川成都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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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征集公告

一、征集条件

本项目征集选聘高速公路服务区****点击登录查看批准,征集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现已具备征集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征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征集。

二、征集项目概况及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服务区****

2.2 征集范围:本次征集高速公路服务区****

2.3 合作项目生效:在征集人与中选人签订具体合同协议后生效。

2.4 经营授权费用及支付:征集人向中选人收取经营授权费用(元/年/单站),经营授权费用为该点位中选人使用征集人现有箱变余量的总容量*容量单价(按照308元/KVA)计算。征集人和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须支付第一年经营授权费用,后续每年度的经营授权费用中选人应当在当年度期限开始后10内支付。若非中选人原因导致部分点位无法实施,则征集人按照无法实施点位数量对应经营授权费用无息退还给中选人。

2.5 成果及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移动充电桩建设并上线运营。

2.6 授权经营年限:授权经营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以内(且不超过所在服务区****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

3.1.1 资质要求:

征集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1.2 专项资格要求:

(1)征集申请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拥有生产运营移动充电桩设备的能力(单枪功率为60KW以上及设备带有180KWh储能电池)。征集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文件、生产工艺流程图等。

(2)征集申请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已经投入运营的移动充电桩设备数量须为300台及以上。征集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协议或合同等能清楚反映投入运营的移动充电桩设备数量的证明材料。

(3)征集申请人供货同类移动充电桩设备近18个月内(含,自征集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函)

(4)征集申请人需积极响应投建征集人要求的在地、市、州的公益性充电站或移动充电桩建设项目。

3.1.3 财务要求:须提供征集申请人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成立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须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须提供下述网站相应查询结果截图页):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征集申请人,其征集申请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征集申请人,其征集申请无效。

3.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后审,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征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征集竞争并符合本公告第3条“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至 2024 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到成都市****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携带原件查验,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2征集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和征集文件获取方式。

六、征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征集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8月1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征集申请人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征集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至征集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申请文件,征集人将不予受理。

七、征集

征集人定于征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征集,征集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字确认征集结果,征集申请人如未参加征集的将视为默认征集结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的发布媒体为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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