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原招标文件P28页评标办法序号2的评分项 | 根据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标准工况下(进水温度15℃,出水55℃)能效比情况,热泵机组COP值≥4.3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COP值<4.3不得分): COP≧4.3得5分; 4.3>COP≧4.1得2分; COP<4.1的不得分。 (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标准工况下(进水温度15℃,出水55℃)能效比情况进行打分: COP≧4.3得5分; 4.3>COP≧4.1得2分; COP<4.1的不得分。 (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