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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聊城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山东聊城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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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了《聊城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至****。

联系电话:****

邮箱:****@lc.shandong.cn。

附件:聊城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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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民间投资合理增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实化、细化支持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一)扩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版市****

(二)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介机制。重点梳理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在确保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投资调控、产业政策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从中选取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形成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依托推介项目平台,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

(四)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立足我市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施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聚焦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持续推进“千项技改、千企转型”,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大政策争取落实力度,用好市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扎实开展各级创新平台申报及评价服务保障工作,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混改方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服务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家创新创业大赛、省创新竞技行动等活动,给予国家、省同等资金奖励。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继续实施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项目,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项目。鼓励引导民间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繁育,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品种培育创新、良种繁育推广等能力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参与建后管护工作, 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依托特色农业农村资源, 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文化旅游等乡村富民产业。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推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建设。对现代设施规模化示范园、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设施提升标准化生产基地等高效特色设施农业提升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市****

(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规范实施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新机制,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参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最大限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规范推进本级政府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稳定房地产业民间投资。及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通过发放住房消费券、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式降低购房成本。系统研判房地产形势和房企融资需求,推送融资支持开发项目融资需求名单,“一项目一方案”落实资金支持,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机制,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试点,出台《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设第四代“庭院房”、低密度叠墅、被动房、超低能耗、零碳等高品质住宅。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建设,落实好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

二、支持民间投资多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九)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做好民营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鼓励拿出优质项目参与试点。在推荐申报基础设施REITs项目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心。指导各(县、区)推出相关激励措施,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企业开展管理创新与模式创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开展宣传,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建设。支持企业利用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再投资,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支持申报国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引导辖区政策性银行加快创新,做好闲置低效资产的改造转型与中长期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市****

(十一)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小区配套设施用房改造,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对产权清晰但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鼓励民营企业产权交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于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权清晰、手续齐全的民营企业在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牵头单位:市****

三、健全民间投资项目保障机制

(十三)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按照标准明确、程序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各县(市****

(十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作用,提高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引导基金发展环境,鼓励县级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设立县级引导基金并对接市级引导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五)优化用地保障服务。鼓励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在确保土地市****

(十六)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引导银行机构用好“聊城智慧金融服务平台”, 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加大对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提高审批效率,优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不设置隐性歧视条件,并就贷款定量指标与定性要求按年度对银行机构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情况开展评价。鼓励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实行差异性信贷政策,将信用良好民营企业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等纳入贷款增信范围。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机制,推进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的担保价值,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聊城金融监管分局)

(十七)降低民间投资招标投标负担。降低民间投资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金融机构、保函服务机构进一步降低保函费率,鼓励政府投资项目或其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根据行业情况,采用年度保证金等期限担保方式、多个项目集中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及保函(保险),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投标企业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诚信守法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营造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环境

(十八)强化项目全周期服务推进。着力强化重点项目全周期协同管理数字化系统平台支撑,加强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类项目谋划储备,聚焦项目生成、要素保障、督导推进等关键问题,构建闭环式重点项目全周期服务推进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九)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机制,在全市范围内从区域、行业、规模三个维度选定100家企业作为定点联系单位,深入了解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困难,及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完善问题解决机制,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各县(市、区)相应建立县级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机制。依托重点项目全周期协同系统,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前期手续办理进展慢等重点问题线索。对事实清楚、问题明确的重点线索,推动有关部门和县区加快解决,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严格执行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梳理编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手册,持续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充分利用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资源,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开展“点对点”辅导,加强政策应用辅导,帮助市****

(二十一)强化国企民企对接合作。瞄准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指导国有企业加强与知名民企的合作对接,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推进国企、民企跨层级、跨区域合作,重点投向带动我市****

(二十二)扩大以商招商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突出“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家以商招商模式。积极谋划开展“投资聊城﹒共擎未来”招商季系列行动,持续打造“投资聊城”品牌。加强与本地商协会的联系对接,汇集投资信息,寻求合作共识。加强与异地聊城商会的对接沟通,鼓励异地聊城籍企业家在家乡投资兴业。(牵头单位:市****

(二十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稳妥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政府部门守信践诺情况,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协作,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平台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中级法院)

(二十四)全面深化投资“放管服”改革。细化落实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涉水事项“多评合一”、高频事项集成办理、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线上评估审查等改革举措,为民间投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定期梳理适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五)引导民营企业科学合理决策。采取多种方式向民营企业宣传解读《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引导民营企业切实重视可行性研究工作,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引导民营企业量力而行,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避免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杠杆投资。运用重点项目全周期协调管理系统,对民间投资项目进行建前谋划、选址可行性分析,避免企业盲目投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六)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调度评估机制。对明确工作目标、梳理项目清单、公开推介项目、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要素保障等工作进展,以及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比、推介项目数量、吸引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规模、项目要素保障力度等工作成效,进行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压实工作责任。有关情况将以通报等方式印发各县级改革部门,抄送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七)宣传推广促进民间投资典型经验。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创新方式方法,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通过召开促进民间投资现场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印发典型经验案例等多种方式,深入挖掘、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各地互学互鉴,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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