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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思源实验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采购实施方案

湖南株洲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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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市****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确保食品安全为核心,坚持学生食堂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工作目标

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实行公开采购,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构建优质、优惠、透明的采购供给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肖志理

副组长:刘文来 黄振洪

成员:李运香 刘一冰 黄奇为 谭星星 教代会成员及 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奇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四、采购主体

点击登录查看

五、采购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7月

六、采购方式

委托点击登录查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供货商集中采购

七、采购食材类别范围

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分类;包1豆制品类(豆腐、豆芽等);包2蔬菜1自缴;包3蔬菜2晚餐;包4干货调料类;包5水产类;包6牛肉;包7驴肉、羊肉;包8鸡肉;包9鸭肉、鹅肉;包10水果类;包11早晚餐猪肉;包12早晚餐米、油类;包13早餐面点、米粉类(含包子、油条、面粉驼子等);包14早晚餐鸡蛋类。

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食用油、大米、猪肉、鸡蛋)大宗食材由县教育局统一招标的除外。详见采购公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别确定供应商,每类别供货商根据需求大小确定1—3家。

学校学生食堂非营养餐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猪肉、鸡蛋),经学校行政会议和教职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可以向教育局大宗食材采购招标中标的供货商采购,也可以向自主招标的中标供货商采购,价格同等。营养餐未进行招标的其他食材(非大宗食材)可向学校非营养餐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招标的中标供应商采购,采购价格按中标价格结算。

八、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参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代理商品的授权书或与生产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现场审查原件,复印件上交)

②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

③银行近两年无失信证明(2023年、2024年)和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④必须在茶陵县内有固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简称实体店),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具备较强的经营或生产或粗加工或配送能力(实体店在招标前由学校安排专人进行考察)。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食品质量基本要求

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供应期间物品质量标准均按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包1豆制品类,入围商家3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产品质量合格。

包2蔬菜1自缴,入围商家3家,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学校有关的质量要求,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包3蔬菜2晚餐,入围商家2家,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学校有关的质量要求,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包4干货调料类,入围商家3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正规厂家供货;外表干洁,无虫蛀,香味自然,无硫磺熏味。具有SC认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密封包装完整,无异味,在质保期内。

包5水产类,入围商家3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产品质量合格;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鳃部内侧呈鲜红色。

包6牛肉,入围商家3家,肉类产品必须经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屠宰,经检疫合格,具备《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所有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包7驴肉、羊肉,入围商家3家,肉类产品必须经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屠宰,经检疫合格,具备《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所有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包8鸡肉,入围商家3家,鸡肉产品必须经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屠宰(不得送活禽),经检疫合格,具备《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所有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包9鸭肉、鹅肉,入围商家3家,鸭肉、鹅肉产品必须经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屠宰(不得送活禽),经检疫合格,具备《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所有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包10水果类,入围商家3家,符合国家水果类行业标准,产品质量合格,外观色泽正常,无霉烂变质,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包11早晚餐猪肉,入围商家2家,肉类产品必须经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屠宰,经检疫合格,具备《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所有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包12早晚餐米、油类,入围商家2家,具体是配送的食品品牌要求是正规一线品牌,要有正规包装,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食品包装和标签外包装整洁干净,标签的字迹印刷清晰,完整正规,封口严实。必须提供质检报告(自检和外检),所送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米油按茶陵县教育局后勤办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包13早餐面点、米粉类(含包子、油条、面粉坨子等),入围商家2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包点不得隔夜制作,面包密封完整,不得使用添加剂,且有同批次的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正规厂家生产。

包14早晚餐鸡蛋类,入围商家2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正规厂家供货,外表干洁、光鲜、无异味,密封包装完整,在质保期内。

十、询价和结算定价

开标前对报名的投标人的资质、产品质量、价格,经营场地等全面考察和大宗食材市场调研。

1、学校每月安排专人(3人)对茶陵县中心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进行食品价格询价(2次/月),以此作为本月食品采购价的依据。

2、结算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据实结算,具体合同中约定。

月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当月基准价×折扣。

当月基准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学校每月对相关食材进行市场询价作为当月基准价。

折扣:以入围商家的折扣平均值为结算折扣(商家的折扣一律不能高于92%,折扣高于92%的商家一票否决)。

4、考虑到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段、不同品种价格的波动,均以茶陵县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的同期价格为准。

5.供应商的折扣水平纳入评分项目。

十一、招标方式

由学校后勤部门根据教育局基建办提供的备案招标代理公司名单,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抽取3家,由行政会议投票,票数最多的一家作为此次招标代理商。如果出现票数一致的进行第二轮投票,票数最多的一家作为此次招标代理商。

十二、实施步骤

1、我校对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严格进行民主决策,经行政会、教职工代表会及学生食堂膳食委员会会议民主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

2、学校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招标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公开采购方案、评审办法和标准。

3、采购公告应在学校和当地显眼位置装贴在学校大门口,并在茶陵县教育局官网、老电力局政府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工作日。

4、学校委托点击登录查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供货商,点击登录查看聘请专家5人为评委,其中至少1人是经济类专家评委,学校2人为评委,校外专家评委招标前1天临时决定。原则上同一类别产品的中标供应商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比例为1:3。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供应商或农副产品。

十三、招标流程

1、学校制定食品采购方案,方案需经校行政会、教职工代表会及学生食堂膳食委员会会议民主表决同意后执行,交教育局装备站备案审核。****前完成。

2、采购公告拟定、公示:学校采购方案由教育局装备站备案同意后,采购工作小组根据本校实际需求拟定采购公告,领导小组审核采购公告后并及时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应在学校和当地显眼位置装贴并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茶陵县教育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前完成拟定和发布公告。

3、供货商报名、资质审查:公示期间,按照公告要求接受投标人报名,并进行投标人资格的初审,资质不合格和没有实地场所的供货商直接淘汰,汇总初审合格投标人信息上报教育局装备站。****前完成。

4、供货商审查、实地考察:教育局装备站汇总学校初审合格投标人名单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对失信、信息异常的投标人在评分标准上酌情扣分。****—****前完成。

5.编制采购文件:点击登录查看根据学校编制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完成。

6.采购文件发布:学校按公告内容将审核后的采购文件发放给初审合格投标人,并履行好相应的签收手续,学校将签收表汇总留存。****—****。

7.开标、评标:学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会,资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供供货类别、价格(优惠率)、质量安全保证、配送方案、时效性等相关投标文件。****前完成,开标时间:****9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茶陵县****

8.中标结果公示:评审结果按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分类别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茶陵政府门户网站和茶陵县教育局官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接受投诉与质疑7个工作日。

9.签订供货合同:公示后无异议的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质量保证、价格含市场价格波动的浮动点、双方权益、配送送方式、违约责任等,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签订在中标结果公示7天后,无质疑问情况下签订。****—****完成。

情况说明:所有的招标流程环节和时间以教育局装备站发布的时间节点为准。具体见招标公告,特此说明。

十四、招标采购工作要求

1、投标代理应按照采购人需求,对投标人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投标人。招投标程序合理、合法、合规。

2、投标人应在采购入围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采购入围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

4、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①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⑤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⑥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⑦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五、入围供货商要求

1、所有入围中标投标人两天之内与学校签订食堂食品采购履约书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超出时间视为放弃。本次招投标供货时间为一年。

2、入围供货商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无不良记录。

3、供货商必须按照学校的需求采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采购的计划,如更改食材配送的品名、数量、送货时间等。食材按照采购计划供货。

4、供货商每次供货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明等,供货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5、学校建立供货商考评制度。主要从供货商的资质(索票索证)、价格质量、安全卫生、检验检疫、配货送货、履约情况等方面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供货商列入学校供货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食材招投标。

十六、入围供货商供货方式

供货商必须按照学校的需求采购,送货到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改采购的计划,如更改食材配送的品名、数量、送货时间等。食材按照采购计划供货。供货商每次供货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明等,供货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供货商考核及退出机制。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终止合同并退出,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公开采购工作。 ①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督查中,一年内因食品卫生、服务质量、价格等不符合协议要求达三次及以上的。

②在学校对供应商的综合评议中,服务期内2次低于80分 的。

③因供应的食品和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发生一般性食品安全事故及一般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④供应商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等造成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混乱的。

⑤供应商存在利益输送,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⑥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十七、实施要求

(一)建立备案制度

1、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重新公开确定。学校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协议供货时间一年一签,学校与供货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供应商相关信息上报至县教育局。

2、招标资料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备查制度,所有采购食材的索票索证材料学校按月装订存档并建立进货台账,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二)建立监管制度

1、行政、学校膳食委员会成员对供货商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2、行政、学校膳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管,事务长每天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公示带价带量日菜谱,食堂采购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每月学校跟供货商进行对公打款结算。

3. 学校膳食委员会负责对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进行日常监管,供货商把供应物资送到食堂后,膳食委员会必须认真验收。一要索票索证,查看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二看食品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实物的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若有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退还给供货商。所有进入学校食堂的物品(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要进行科学保管。一是要留样,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g;二是要实行记录管理。对原材料验收人、食品留样时间、发现异常情况等实时记录,有关记录应保存12个月;三是大宗食品进入库房由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进食品原料应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防盗、防投毒,决不准让腐烂变质或受到污染的食材进入学校食堂。

(三)建立学校对供应商综合评议制度

每学期组织一次对供应商的综合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供货协议每年一签的重要依据,学校采购人员不得兼任评议员。

(四)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终止合同并退出,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公开采购工作。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督查中,一年内因食品卫生、服务质量、价格等不符合协议要求达三次及以上的。

2、在学校对供应商的综合评议中,服务期内2次低于80分的。

3、因供应的食品和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发生一般性食品安全事故及一般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4、供应商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等造成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混乱的。

5、供应商存在利益输送,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有以下情形的,由县****

1、学校未成立由校行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公开采购工作小组,没有制定公开采购方案,公开、公平、公正确 定供应商

2、学校学生食堂未建立采购台账、出库台账,造成采购、出库管理混乱,账实不符的。

3、学校学生食堂验收把关不严,索票索证不到位,采购劣质食品造成责任事故的。

4、学校未建立价格机制,未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市场询价工作,造成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

5、学校未开展对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和综合评议(每学期一 次)。

6、供应商违规配送劣质产品、三无产品、高风险食品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十八、本方案从****起在我校全面施行,如有最新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则本方案也作相应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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