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户外电子大屏公益宣传服务(第二次)公告
为强化应急管理安全知识及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宣扬安全发展理念,有效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我局现需采购中山城区及周边主干道、商圈、建筑物外墙电子大屏宣传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采购预算总价不超5万元,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17:00前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中山市****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户外电子大屏公益宣传服务
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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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户外电子大屏公益宣传服务需求
一、采购预算:总价不超5万元(含税)。
二、用户需求
(一)覆盖中山城区及周边主干道、商圈、建筑物外墙电子大屏等不少于4块大型户外电子屏,每块电子屏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在主要时段投放应急管理相关安全知识及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广告,每次30秒以内,每天滚动播放不少于90次,播放12个月,全年覆盖受众量不少于500万人次。
(二)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宣传内容的美编设计,并保证美编设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人格权。
(三)宣传广告投放内容需经点击登录查看确认方可投放。
(四)按点击登录查看需求提供监播报告。
三、其他事项
报价文件需包含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服务方案、报价、确保服务的技术团队情况、项目完成时限以及供应商参与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