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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广清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竞争性磋商

广东清远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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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清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广清产业园 公告时间 **** 15: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州市****
预算金额 ¥14.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广州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广清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清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以来,已超过三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考虑到园区内企业数量的增加、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环境风险的变化,现拟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新编制和备案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3)。(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3)。(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3)。(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响应承诺函》(附件1-3)。(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八)供应商未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邮箱:****@qq.com

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五、开启

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三)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jc.gdceg.com/)

除上述网站外,我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广州市****

联系方式:陈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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