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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大街(北京西路-南京西路)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长青大街(北京西路-南京西路)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黑龙江哈尔滨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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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青大街(北京西路-南京西路)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青大街(北京西路-南京西路)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青大街(北京西路-南京西路)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哈尔滨新区****

2.3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全长445米,规划用地面积22195平方米,其中:新建机动车道11205平方米,非机动车道3015平方米,人非混行道345平方米,人行道2735平方米,绿化面积4895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等相关道路附属工程。

2.4 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服务期: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的设计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注: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控制价:勘察投标最高费率50%

设计投标最高费率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资质: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工程设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资格(市****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0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08月 05日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年08 月19日 09时 30 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8.2开标时间:2024 年08 月19 日 9时 30 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

9.评标、定标方式

9.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11.其他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举报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

邮 箱:****@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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